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即将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》,全面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,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,有效防范化解实验室安全风险,“中心”于3月27日下午在励学楼B207主办了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分享会。本次分享会由张学敏老师担任主讲人,围绕新法亮点与高校危化品全生命周期治理实践进行了深入解读,“中心”全体教职工参加学习。
会议首先对《危险化学品安全法》的亮点与法定制度进行了系统解读。主讲人指出,新法首次将高校明确纳入安全监管范畴,确立了高校在危化品安全管理中的主体责任,标志着高校危化品管理进入法治化新阶段。法律在适用范围、信息化管理、安全机制建设、运输监管、处罚力度等方面作出重要调整,特别是推行危化品电子标识、实施“双罚制”、提高罚款上限等举措,进一步压实了主体责任,增强了法律威慑力。
在法定制度方面,会议重点介绍了危化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制度、安全保障制度、举报奖励制度、双重预防机制、安全许可制度、人员培训制度、目录管理制度、登记制度以及应急救援制度等内容。通过系统梳理,与会人员对法律框架下的管理要求有了更清晰的认识,对日常工作中如何依法依规管理危化品有了更明确的方向。
会议还分享了山东大学在危化品全生命周期治理方面的典型经验。该校通过构建“四级分类、三道审核、两类限量”的管理体系,建立学院安全专家组、学生安全先锋岗等队伍,推动“一院一案、一室一档”精细化管理,打通危化品管理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特别是在采购、入库、使用、处置等环节,强化信息化平台支撑和部门联动审核,形成了闭环管理机制,为高校危化品安全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“山大实践”。
会后,按照学校部署,党支部书记宋静敏、常务副主任杨杰与各实验室副主任逐一签订安全责任书,进一步压实责任、明确职责,推动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。

